关于《******学校教学楼、宿舍楼及配套工程建设项目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的公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等相关规定,现将《******学校教学楼、宿舍楼及配套工程建设项目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主要内容公示如下:
一、基本信息
******学校教学楼、宿舍楼及配套工程建设项目地块(以下简称“调查地块”******街道新庄圩村,占地面积36008.06m2(约54.01亩),东至农田,南至现状道路,西至邳睢公路,北至龚庄村,中心坐标为:东经117.931618°,北纬34.286669°******学校教学楼、宿舍楼及配套工程建设项目拟选址位置图》,地块规划为教育用地,属于《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的第一类用地。
二、调查结论
我公司在2024年1月9日至1月19日对调查地块及周围区域进行了资料收集、现场踏勘、人员访谈、土壤样品快速检测。通过资料收集、现场踏勘、人员访谈及土壤快速检测获得的资料进行分析,调查地块原一直为农田,种植小麦、玉米等;2013年-2019******学校,东部小部分为农田;2020******学校,2022******学校于2023************居民住宅及地表水体,地块周边存在8************有限公司等。通过资料收集及分析,可以确定周边企业对调查地块的土壤和地下水环境质量影响较小。
按照40m×40m网格在调查范围内共布设29个土壤采样点,并在该地块周边无扰动位置布设2个对照点,合计31个土壤快速检测采样点,采集表层0~0.2m的土壤样品进行快速检测(PID和XRF),调查地块内土壤快筛检测数据与对照点相比无异常,检出数据低于参考《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及深圳市地方标准《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和管制值》(DB4403/T 67-2020)第一类用地筛选值。
通过对第一阶段的资料收集、现场踏勘、人员访谈以及快筛检测获得的资料信息进行分析,可以确认调查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地块内的环境质量满足第一类用地的使用标准,调查活动可以结束。。
三、调查建议
调查结果显示该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基于本次调查结果,本报告提出如下建议:
1、控制该地块保持良好状态,防止出现人为倾倒固废、偷排废水等现象。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中第三十三条规定,对开发建设过程中剥离的表土,应当单独收集和存放,符合条件的应当优先用于土地复垦、土壤改良、造地和绿化等。
委托单位:******学校
编制单位:******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晨
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