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同编号:HRC-ZBDL-2023-01726
二、合同名称:世行贷款城乡塑料垃圾减量项目(二期)咸阳市泾阳县子项目设计服务项目
三、项目编号:HRC-ZBDL-2023-01726
四、项目名称:世行贷款城乡塑料垃圾减量项目(二期)咸阳市泾阳县子项目设计服务项目
五、合同主体
******农村局
地址:泾阳县华尔街北口
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德胜门外大街36号
联系方式:******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序号 | 名称 | 数量(单位) | 单价(元) | 总价(元) | 规格型号/服务要求 |
---|---|---|---|---|---|
1 | ****** | 1(个) | ¥1,055,000.00 | ¥1,055,000.00 | 为实现尾菜及大件垃圾处理提供设计;1.交付(实施)的时间(期限): 50个工作日 2.交付(实施)的地点(范围): 泾阳县 3.付款条件(进度和方式): 提交初步设计后三日内,发包人支付设计费总额的45%;提交施工图后三日内,发包人支付设计费总额的50%;本项目竣工验收后三日内发包人支付剩余5%。 4.售后服务要求, 竣工验收结束 9、供应商资格条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事业单位须事业单位法人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证明文件;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证明文件); (4)供应商应满足以下项资质要求:供应商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资质或【环境工程设计专项(水污染防治工程、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环境卫生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设计(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及以上资质等级; (5)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二级(含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或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资格,在本单位注册且无不良信用; (6)供应商须******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内容包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和利润表的复印件;若供应商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复印件); (7)出具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加盖单位公章); (8)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 ”网站(******)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中,不得列入“信用中国 ”网站中失信被执行人和“ 中国政府采购网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且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查询无行贿犯罪记录。 10、采购方式(采购方式选择参照《管理办法》第十九条规定) |
合同金额: 1,055,000.00元,大写(人民币):壹佰零伍万伍仟元整
履约期限:2024年01月08日至2029年10月30日
履约地点:泾阳县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4年01月08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5年02月19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附件:
******农村局
2025年0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