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邳州市车辐山镇中心小学南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的公示
依据《中华人民******小学南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主要内容公示如下:
一、基本信息
******小学南地块(以下简称******小学南侧,占地面积18487.20m2(约27.73亩),东至车辐新区商业街,南至310******小学,中心坐标为:东经117.74216°,北纬34.46703°,调查地块历史用地类型为农用地。根据《邳州市车辐山镇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2015-2030******居住用地和公园用地,属于《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的第一类用地。
二、调查结论
通过2010-2024年的历史影像图,并结合土地使用信息得知,调查地块一直为农田,种植小麦、玉米等。调查地块内历史上未存在过工业企业,没有污染源。地块内表层土壤无异味,无客土,无污染痕迹,未发现储罐、槽罐和有毒有害物质泄露痕迹。地块内无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的贮存、利用、处置痕迹。调查地块周边500m******居民区和商住混合区等。无工业企业存在,无污染事故发生,无垃圾填埋,无暗沟,无危险化学品存储历史,无污染源。
为进一步分析调查地块的土壤污染状况,在调查范围内采用系统布点法布设快速检测点位,使用40m×40m网格在调查范围内共布设16个土壤采样点,并在该地块南侧农田布设2个对照点,合计18个土壤快速检测采样点,采集表层0-0.2m的土壤样品进行快速检测(PID和XRF)。地块内的土壤样品的快筛检测结果与地块周边对照点相比无异常。快筛数据未超过《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及《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和管制值》(深圳DB4403/T 67-2020)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和《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江苏省DB32/T4712—2024)中保护绿地筛选值。
通过对第一阶段的资料收集、现场踏勘、人员访谈获得的资料信息进行分析,可以确认调查地块在当前和历史上均无可能的污染源,周边地块对本地块的污染影响较小,快筛结果无异常,地块中的土壤环境状况符合第一类用地的要求,调查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调查活动可以结束。
三、调查建议
调查结果显示该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基于本次调查结果,本报告提出如下建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中第三十三条规定,对开发建设过程中剥离的表土,应当单独收集和存放,符合条件的应当优先用于土地复垦、土壤改良、造地和绿化等。
该地块在开发利用前,应在地块四周设置围挡,控制该地块保持良好状态,加强巡查,防止人为破坏。
3、该地块在开发或建筑施工期间应保护地块不被外界人为环境污染。控制该地块保持良好状态,防止出现人为倾倒固废、偷排废水等现象。
委托单位******人民政府
******有限公司
联系人:韩波
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