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街道安和苑剩余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的公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等相关规定,现将《******街道安和苑剩余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主要内容公示如下:
一、基本信息
******街道安和苑剩余地块(以下简称******街道城关社区陇海铁路北,天山路西。东至安和苑小区内部道路,南至小区栅栏,西至绿化带,北至安和苑小区28号楼,占地面积699.27m2(约1.05亩),中心点坐标(N 34.31728°,E 117.93556°)。调查地块历史为水塘及村庄空地,根据《邳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建设用地规划设计条件(邳)自然资规地设(2024-05)号》(2024年3月18******居住用地。属于《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的第一类用地
二、调查结论
通过2005-2024年的历史影像图及航拍图,并结合土地使用信息得知,调查地块历史为水塘及村庄空地。2014******居民区,2015年地块内安和苑28号楼房已建成,使用至今。地块内土壤无刺激性气味,无有毒有害物质泄露痕迹,无外来堆土、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堆存;未发现有生产企业的管线、暗沟遗留。地块内无污染产生。
调查地块北侧为安和苑28******居民区等;东侧为馨园、天山路、农贸市场、城西社区等;南侧为绿化带、陇海铁路及拆迁空地等;西侧为安和苑、空地等。其周边500m主要******居民区、******学校等。周边现无生产企业,历史企业为地块西南400m的邳州港堆煤区、北侧124m邳州肉类联合加工总厂、西侧190m徐州第二拔丝厂分厂及南侧390m邳州市缫丝厂,并无化工厂、农药厂、冶炼厂、加油站、化学品储罐等。经污染识别及迁移影响分析,周边企业对调查地块影响较小。
为进一步分析调查地块的土壤污染状况,在调查范围内采用系统布点法布设快速检测点位,使用20m×20m网格在调查范围内共布设5个土壤采样点,并在该地块周边农用地布设2个对照点,采集表层0-0.2m的土壤样品进行快速检测(PID和XRF)。地块内的土壤样品的快筛检测结果与地块周边对照点相比无异常。参考《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及深圳市地方标准《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和管制值》( DB4403/T 67)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检出数据未超过参考标准。
通过对第一阶段的资料收集、现场踏勘、人员访谈及获得的资料信息进行分析,可以确认调查地块在当前和历史上均无可能的污染源,周边地块对本地块的污染影响较小,快筛结果无异常,地块中的土壤环境状况符合第一类用地的要求,调查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调查活动可以结束。
三、调查建议
基于本次调查结果,本报告提出如下建议:
1、加强调查地块现状管理,防止外部建筑垃圾、固废等污染源倾倒到调查地块内;
2、保护地块不被外界人为环境污染,控制该地块保持良好状态,防止出现人为倾倒固废、偷排工业废水等现象。
委托单位:******有限公司
编制单位:******有限公司
联系人:韩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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