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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县丁兰集综合物流园配套设施和阳路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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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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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县丁兰集综合物流园配套设施和阳路建设工程

丰县丁兰集综合物流园配套设施和阳路建设工程

FXHYLJS-SG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丰县丁兰集综合物流园配套设施和阳路建设工程已由丰县经济开发区经济发展局丰开经发许可(2023]3号、丰开经发许可变更(2024]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概况

项目路位于丁兰集综合物流园公路仓储区与铁路作业区之间,西起于规划汉阳路,东止于在建汉江路,路线长0.449km,区域内主要横向道路之一,与主要道路结合组成路网,以服务功能为主

2.2本次招标范围为丰县丁兰集综合物流园配套设施和阳路建设工程道路工程、交通工程、管线综合、雨污水等工程。建安费约人民币1115万元。

2.3本次招标共设1个施工标段,即FXHYLJS-SG标段,招标内容包括上述招标范围内各工程的施工以及为实施上述施工所必须的临时工程及缺陷责任期修复(具体内容以施工图设计文件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2.4计划工期:施工工期210日历天(实际开工时间以监理开工令为准),缺陷责任期2年。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满足以下资格要求:

3.1.1 投标人资质条件要求:

******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有效期内;

(3)具有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有效期内。

3.1.2 财务要求:/

3.1.3 企业业绩条件要求:

2019年1月1日(系统交/竣工时间为准)至今,投标人至少完成过一个单项合同额不低于700万元的新建或改扩建公路工程的施工。

3.1.4 信誉要求:

(1)投标人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最近一次(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为准)的信用等级评价(施工类)为C级及以上级别,投标人的信用等级以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最新公告(或公布)的为准;在江苏省无信用评价记录且上年度无失信行为记录的,其信用等级按暂定A处理;

(2)截止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当日,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截止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当日,投标人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4)截止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当日,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交通江苏”网站公布的“江苏省交通运输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黑名单)。

3.1.5 项目经理资格要求:

(1)具有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

(2)具有经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并在有效期内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

(3)2019年1月1日(系统交/竣工时间为准)至今,至少担任过一个单项合同额不低于700万元的新建或改扩建公路工程的施工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含副职);

(4)拟投入的项目经理无在岗项目。

3.1.6 项目总工资格要求:

(1)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2)2019年1月1日(系统交/竣工时间为准)至今,至少担任过一个单项合同额不低于700万元的新建或改扩建公路工程的施工项目的的项目总工(技术负责人);

(3)拟投入的技术负责人(项目总工)无在岗项目。

注:

1、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有无在岗项目情况,按照以下原则认定(下述主要人员包括项目经理、项目总工):

(1)在招标项目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投标人拟投入的主要人员已在其他项目中作为主要人员任职,包括在已发出中标通知书或者签订合约的其他项目中作为主要人员的,应当视为有在岗项目;

(2)未在其他项目上作为主要人员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作为主要人员任职、但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了拟投入本项目中的主要人员在中标后可以从其他项目撤离的书面承诺,视为无在岗项目;

(3)投标人拟投入的主要人员在其他项目上作为主要人员任职,虽然项目尚未交工但符合下列情形之一、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一旦中标可以从其他项目上撤离的书面承诺,视为无在岗项目:

a.工程已经完工,经项目质量监督机构核验合格,主要人员基本完成职责,非投标人原因尚未进行交工验收的;

b.工程中标后半年内非中标人原因无法开工或停工半年以上无法复工等情况。

2、拟投入项目经理、项目总工应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并提供社保系统打印的本单位人员缴费明细或其他能够证明上述人员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社保缴费时间段应为递交当月的前一个月开始往前连续3个月或以上(不含递交当月的前一个月)。如因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做好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挂证”等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的补充通知》(建办市函〔2019〕92)规定的不认定为“挂证”6种情形、疫情期间免征等特殊情况,应提供符合上述特殊情况和其他能够证明其上述人员为本单位自有人员的有效证明材料。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禁止转包、禁止违法分包。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15194/OP/login.aspx)进行网员注册,并领取CA数字证书。

4.2获取文件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完成网员注册后,通过CA数字证书登陆“电子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及参考资料(如有)的提供方式:详见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4.3联合体投标的,有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工作。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投标预备会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5.2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及“徐州市交通运输局门户网站”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地    址:丰县南环路与西环路交叉处交通大楼

联 系 人:朱霄        

电    话:0516-******

 

******有限公司

地  址:徐州市泉山区矿大科技园泉山科技楼(A2楼)南四楼

联系人:刘朋

  话: 0516-******

E-mail******

 

8.其他

8.1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评标办法采用双信封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

8.2投标人应及时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备案和补充“主要人员业绩”、“单位业绩”中的“项目简介”、“工程简介”且需体现:“路线等级”、“规模”、“投资”、“技术标准”、“主要人员职务”等相关内容,以能充分体现出投标人填报的主要人员业绩、单位业绩的规模和合同内容等能够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

8.3投标人需要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备案或更新的内容,请在投标文件递交之前完成备案或更新。根据苏交建〔2015〕25号文的规定,投标人企业备案信息需要公示,公示日期为3个工作日,投标人制作投标报表时不可以使用尚在公示期间的备案信息。投标人应提前做好资料更新,以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招标人不会因为投标人资料更新而推迟开标时间。

8.4根据《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进一步明确公路水运项目招投标和信用管理有关要求的通知》(苏交建〔2020〕5号)及《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苏交规〔2024〕6号)的规定,投标人应采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编制生成的《投标报表》作为投标文件中资格审查和评标资料(招标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若《投标报表》无法完整体现相关信息数据,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或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可查询的信息数据的网页截图复印件作为补充证明材料,并须保证所提供的网页截图与相关系统查询内容保持一致,否则补充证明材料无效。“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或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未载明的信用信息不予认定。《投标报表》中的相关信息已能完整体现其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审查条件或评标办法中相关评分项目的,无需重复提交补充证明材料。

8.5关于人员职务的认定以“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人员业绩信息的“职务”一栏备案内容为准,“职务详述”一栏中备案的内容评标时不予认定。如“投标报表—表4拟投入本标段主要人员经历表”中项目经理、项目总工“项目职务”为“一般人员(****)”的,评标时只作为“一般人员”认定,括号中的职务不予认可。

8.6招标人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踏勘现场由投标人自行进行,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承担;在踏勘现场过程中,投标人如果发生人身伤亡、财物或其他损失,不论何种原因所造成,招标人均不负责。

8.7本标段招标文件获取(即预约)开始时间2024年11月15日,招标文件获取(即预约)截止时间2024年11月22日17时30分。

8.8本标段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9日9时30分。招标人定于投标文件上传截止的同一时间于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227开标室(徐州市新城区新安路5号,市规划馆南侧)举行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公开开标。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投标人无需参加现场开标,自行解密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解密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9日10时30分,未在规定的时间内解密的,视为未递交投标文件。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或逾期解密的投标文件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8.9******银行保函原件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递交到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北门(徐州市新城区新安路5号)。

8.10开标活动由招标人(招标代理)主持,并全过程向所有投标人网络直播,请投标人在开标前提前下载腾讯会议客户端(电脑PC端、安卓系统、IOS系统均可),并进入远程会议。腾讯会议号:741-148-795。

注:上述时间均为北京时间。

 

 

2024年11月15日

 

附件下载: 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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