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江苏省长江堤防应急治理工程(2025年度)已由******委员会以省发展改革委关于江苏省长江堤防应急治理工程(2025年度)初步设计报告的批复(苏发改农经发【2024】1335号)批复建设,建设资金来自省级以上补助及地方配套资金,出资比例为省级以上补助20%、其余地方政府自筹,项目法人为靖江市江河堤闸管理处,招标代理机构为******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江苏省长江堤防应急治理工程(2025年度)泰州靖江段监理标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地点:泰州市靖江市境内。
2.2项目总体建设内容、总投资金额:
2.2.1项目总体建设内容:江苏省长江堤防应急治理工程(2025年度)泰州市境内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堤防加固1.92千米,堤坡防护1.50千米,防汛道路 1.72千米。工程级别:堤防级别为2级。
2.2.2总投资金额:工程概算投资1863.46万元。
2.3 本合同监理招标范围、对应投资金额
本次招标范围包含江苏省长江堤防应急治理工程(2025年度)泰州市境内工程范围内的全部建设内容的监理工作,包括施工过程中的质量控制、进度控制、投资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组织协调和安全监理等内容的施工期、缺陷责任期的监理工作,以及工程竣工(完工)验收前的各项监理工作。
2.4 本合同项目监理服务期限共:15个月,其中施工期约3个月,缺陷责任期12个月,电子投标文件按450天填写。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格条件
(1)营业执照:独立法人。
(2)资质证书: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3)业绩要求:投标人2020年1月1日(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以来,具有工程项目概算总投资900万元及以上的水利工程监理业绩(河道疏浚、高标准农田和农业开发项目除外)。证明材料详见投标人前附表第 3.5.3 项要求。
(4)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未出现基本存款账户被国家有关机关查封、冻结情况。
(5)信用等级要求:/ 。
(6)总监理工程师要求:具有水利部注册专业为水利工程施工监理的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并具有水利工程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并无主体工程在建(须符合苏水基〔2016〕17号文规定,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规定)。
(7)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
(8)试验检测仪器设备要求: / 。
(9)其他要求: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成员<如有>)被“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江苏”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失信记录解除前;依据《泰州市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意见》(泰政水〔2022〕124 号)被判定为恶意投诉在公示期内的,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须在“承诺函”中提供承诺,在原件复印件章节或“承诺函”章节查见均认可)。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要求见第 7.2 款“资格评审标准”。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否决投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招标文件准备
本招标项目为电子招标投标,从2025年2月7日至2025年2月13日为招标文件发售期,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招标文件发售期满之前完成如下工作:
(1)请各投标人于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在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企业信用信息系统(具体要求见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水利工程—信用信息平台)中建立企业投标信息资料库,信息的及时性、完整性、正确性由投标人承担责任;
(2)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前,须办理投标所需的电子CA及签章(具体要求见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水利工程—相关下载)。
4.2获取招标文件
(1)完备上述准备工作后,在第4.1款规定的招标文件发售期内登陆泰州市水利工程建设交易平台(******:84/OP/Login.aspx),网上获取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售价0元。
(3)投标人使用单位数字证书通过交易平台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及其附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2月28日9时00分。逾期送达的电子投标文件(线上文件),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2开标模式及递交方式
5.2.1本次招标定于2025年2月28日9时00分,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一室215公开开标。本项目采用 “不见面”开标模式,投标单位可登陆泰州市水利工程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查看开标现场直播。
5.2.2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予以答复,并制作记录。开标结束后投标人不得对开标事项再提出异议。
5.2.3逾期未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的,视为投标人放弃投标。
6.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以自行踏勘现场。
7.评标标准和方法
7.1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
7.2资格评审标准
评审标准打“/”的为不作评审要求。
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1.营业执照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5.1项规定,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
2.资质证书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
3.业绩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
4.财务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
5.信用等级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
6.项目负责人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
8.其他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
9.社会保险 | 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汇总表的所有人员(另含委托代理人,如有)提供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盖章出具的至少包含近3个月内任意1个月在本单位社保缴费证明清单,缴纳月份不足和未缴纳的人员应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7款要求,否则均按相应人员缺失处理。 | ||
10.联合体投标人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联合体协议书和牵头人满足要求 | ||
11.不存在禁止投标的情形 | 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 ||
12.资格审查资料的特殊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5款规定 |
7.3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方法
S=T×α+B×(1-α)
式中:
S—评标基准价;
T—最高投标限价;
α—T在评标基准价中所占的权重,取值范围为: 0.6;0.65;0.7 ,开标现场抽取;
B******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和补正并被认可的报价)算术平均值,计算方法为:剔除低于最高投标限价85%以下的投标报价后,剩余投标人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①当剩余投标报价个数≤5时,B为所有剩余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②当剩余投标报价个数>5时,B为所有剩余投标报价剔除最高价、最低价格若干后的算术平均值,剔除的最高和最低报价个数各为:剩余投标报价个数×20%(四舍五入取整数值)】。
注:若所有有效投标报价均低于最高投标限价×85%的则B=最高投标限价×85%。
最高投标限价:人民币38.45万元,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将被否决。
7.4 分值构成:(1)投标报价:50分;(2)监理大纲:30分;(3)监理机构人员配置:14分;(4)设备、检测仪器:6分。
7.5评分因素与评分标准
序号 | 内 容 | 评 分 标 准 | 分值 |
1 | 监理报价 | 报价得分:最高得分50分,最低得分0分。 投标价(算术修正后)与评标基准价相同得最高分50分,并以此为基数,进行下面各项的打分:每高1%,在50分基础上扣1分;每低1%,在50分基础上扣0.5分。 注:按四舍五入原则,保留2位小数,采用内插法计算。 | 50 |
2 | 监理大纲 | 1、监理大纲内容齐全,重点突出,针对性强得5分;有缺陷酌情扣分。 2、工程进度、投资、质量、安全控制方案可行,动态管理措施针对性强得10分;有缺陷酌情扣分。 3、现场组织协调方案好得2分;有缺陷酌情扣分。 4、有完善的监理工作制度得2分;有缺陷酌情扣分。 5、合同管理、信息管理、资料归档制度完善得2分;有缺陷酌情扣分。 6、主要和关键生产工艺规程及检验要求控制方案好,检验工作内容及方法合理,过程监督控制方案好得5分;有缺陷酌 情扣分。 7、对本工程提出好的技术建议得4分;有缺陷酌情扣分。 本项最多得30分。 以上内容不完整酌情扣分,不正确或无描述不得分。 | 30 |
备注:监理大纲要有针对性;建议使用A4页面,行距使用1.5倍行距,字体使用宋体,字号使用小四,页数不超过80页。 | |||
3
| 总监素质和能力 | 2020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有担任概算总投资1800万元及以上水利工程项目(河道疏浚、高标准农田和农业开发项目除外)监理总监经历的有一项得2分。本项最多得4分。 类似工程业绩可以与资格要求中的投标人业绩为同一业绩。 需提供以下加盖公章的原件的扫描件:①中标通知书②合同协议书③竣工验收文件或合同完工验收资料的证明材料(详见投标人前附表第3.5.3项要求)。不符合上述要求的视作无效业绩。 | 4 |
4 | 监理资源配置 | 1、监理专业:监理工程师专业配置。投标人配备水工、环保、造价、安全、水保等专业监理人员得5分,缺少一个专业扣 1 分。本项最多得5分。 【备注:(1)水工专业须具备水利工程施工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环保专业须具备环境保护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造价专业须具备水利工程一级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安全专业须提供注册安全工程师证书;水保专业须具备水土保持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2)监理机构人员具有多个专业时,只按一个专业赋分。】 2、人员素质:监理机构人员(总监除外)具有水利工程中级职称的每人得1分,具有水利工程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的每人得2分。本项最多得5分。 【备注:(1)需提供职称证书;(2)一人一证且以最高级别职称加分】 | 10 |
5 |
拟投入现场的设备、检测仪器等 | 投标人配备电子全站仪、电子水准仪、手持激光测距仪、钢筋位置测定仪(钢筋保护层厚度检测仪)、GPS 接收机、航拍无人机的每有1项得1分,本项最多得6分。 【备注:电子全站仪、电子水准仪、手持激光测距仪、钢筋位置测定仪(钢筋保护层厚度检测仪)、GPS接收机需提供检定证书或校准证书,航拍无人机需提供采购发票。】 | 6 |
注:评审有关人员姓名与在本项目专业岗位、在本项目任职的对应关系需要查看“项目管理机构”章节时,以“其他材料”(其他资料)中“项目管理机构修改重置”为准。所有打分人员需提供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盖章出具的至少包含近3个月内任意1个月的在本单位社保缴费证明清单
8.其他内容
8.1类似工程业绩需提供以下加盖公章的原件的扫描件:①中标通知书,②合同协议书,③竣工验收文件或合同完工验收资料的证明材料(详见投标人前附表第3.5.3项要求)。不符合上述要求的视作无效业绩。
8.2******人民政府省政府令第120号规定,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无正当理由放弃投标导致该工程重新招标的不得再参加该工程的投标。
9.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靖江市江河堤闸管理处
联系人:徐女士
地 ******街道东环南路8号
电话:0523-******
******有限公司
地址:靖江市滨江国际C幢18层联 系 人:包艳红
邮 编:214500
电 话:0523-****** ******
传 真:0523-****** 邮 箱:******
11.备注
11.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11.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11.3******水利局,联系方式:0523-******